正宗之争为哪般
文/杨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品牌“正宗”之争,一直充斥在企业界。
众人皆知的案例,是2010年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集团的正宗凉茶品牌之争。自广药集团向加多宝集团发出律师函,要求收回“王老吉”商标起,两家企业之间就经历了大大小小十几场的官司。“改名案”、“10罐7罐案”、“怕上火广告语案”……一场接着一场,其目的都在于争辩“到底谁才是正宗凉茶”。
与之相类似,2013年,同样生产格瓦斯产品的秋林公司公开指责娃哈哈集团生产的格瓦斯是“山寨货”,从配方、工艺等方面抨击娃哈哈格瓦斯的“不正宗”,引燃了两家同品竞争企业间的战火。
除了饮料界,服装界也曾经存在法国“鳄鱼”和新加坡“鳄鱼”的“正宗鳄鱼”品牌之争;还有天津“泥人张”长达十五年的商标归属争议;贵阳“老干妈”和湖南“老干妈”的商标争夺战;天津精武和武汉精武的“精武鸭脖”之争;费列罗和金莎的包装纠纷……
与其说这些“正宗品牌”争夺案,争夺的是各大企业对商标、广告语、包装、渠道、配方的拥有权,更不如说,这些企业竞争的是消费 ……